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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丈夫允许获得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么?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丈夫出轨证据往往是打赢官司的关键。但是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被法院承认。那么未经丈夫允许获得的微信聊天记录又是否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么?
      下面就这个问题福尔摩斯成都私家侦探公司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谓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
      由于微信并不是实名制,一般都会起个昵称,所以作为证据前会有身份确认问题。在得到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确认身份后最好再去做个公证。
      侵犯对方隐私得到的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证据来源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法院是否认可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可否认,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但当其与配偶的知情权和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发生冲突时,从维护善良风俗、社会公德以及维护婚姻稳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权相比夫妻间的隐私权更应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对于夫妻之间侵犯对方隐私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排除适用,当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但如果作为独立证据,其证明力是相对较小的。
      如果在搜集证据过程中有任何难度问题,欢迎咨询福尔摩斯成都私家侦探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私家侦探公司,在取证调查方面我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方法途径,百分百保证为您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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