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走向离婚的夫妻关系中,女方都是比较弱势的。特别是在成都中联福尔摩斯调查公司经手的很多案例中女方根本不知道家里有多少财产,这样离婚时分割财产就很被动。所以今天成都正规私人调查公司就来谈谈离婚怎么查对方财产的问题。
为什么要调查离婚财产?
对于很多丈夫在外面做生意,妻子在家里当全职太太这种,女方对于家里的房产、车辆、公司股份等收益都不清楚,如果男方提出离婚,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这些财产转移隐匿,妻子即便有怀疑也很难查清,你向法院起诉,没有确凿的证据法院很难查。比如离婚时,明知道对方在银行有大量存款,但提供不出银行账户线索,法院不予调查,你就拿不到分文。中联福尔摩斯见过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比如,广州有位30多岁的妇女,与老公一起,在广州有名的华林玉器一条街做玉器生意,平时钱都是老公在打理,具体有多少钱,账户开在哪里,她都没太留意,待老公跟她提出离婚时,她才傻眼了,只清楚两个账户100多万元,结果明明知道自家有上千万元,但因无法查实和举证,只拿到了30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合法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中联福尔摩斯承认现实有时很荒唐,不少人自己的钱,自己不知情,也无权查询。上诉离婚时分到多少就是多少,对弱势一方非常不公平。
怎么调查离婚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中联福尔摩斯整理了一下具体分为以下七类:
1.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 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 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 知识产权的收益;
5. 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 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一些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夫妻一方通过转移、隐匿、出售、赠与自身占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等方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让另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吃亏甚至人财两空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中联福尔摩斯再次提醒各位委托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方提出财产主张,必须进行相关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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