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共同财产,债务,子女问题呢是整个离婚案件中争议的焦点,尤其是债务问题,最近成都侦探公司收到资讯“婚后一方私下签借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样的情况,婚后一方私下借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是共同债务是要看时借的钱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和是否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所以在婚后一方私下借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是共同债务要看当时,这个借的钱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和是否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而定,如果只是用于个人的喜好,处理个人问题,其他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那么这就是完全的个人负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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