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的现象十分的严重,全国各地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十分严重,所以国务院将用司法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作为重中之重。对于一些矛盾很突出的疑难问题也做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这对于推进和完善建设工程的立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是成都调查公司债务律师针对工程款纠纷八大疑难问题为大家做出的介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大家应该多了解,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针对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存在以下八大疑难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有些单位严重拖欠工程款,作为劳动最低成的农民工,他们的工资应该如何保护。
2、有些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一个项目可能会先后签订好几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黑白合同,这种情况下应该以什么作为计价依据呢?
3、如果单位拖欠工程款,应该计取相应的利息,那么,应该如何计取利息呢?
4、对于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可以顺延工期,这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实行呢?
5、垫资是合法还是违法,对此应该如何处理?
6、如果发包人迟迟都不能确认工程的结算,应该用什么来作为有利的处理依据。
7、如何把握造价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判决依据吗?
8、当结算协议和审计报告发生矛盾时,应该以哪个作为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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